公報解讀之二:給“三拍”頑疾開出法治藥方
  ——從四中全會公報看法治政府建設新亮點
 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(記者鄒偉、陳菲)“健全依法決策機制,把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、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,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,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。”
 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中的這一表述,被普遍認為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、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大亮點。多位專家表示,如果這些要求能夠落實到位,將從根本上促使領導幹部依法行政、審慎決策,祛除“決策拍腦袋、執行拍胸脯、走人拍屁股”的“三拍”頑疾,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向前邁出一大步。
  長期以來,一些地方黨委政府決策短視性、隨意性突出,導致大量“面子工程”“政績工程”上馬,造成巨大的人力、財力、物力浪費。雖然我國早已建立追責制度,但往往只是官員在位時追究,而一旦離任或者退休,一般不再追究。
  “越到基層,‘三拍’越嚴重,其實質就是‘人治’。”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說。目前,一些地方行政首長運用權力的法治意識差,為了追求效率,一些關係到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,其討論過程成為體現一把手個人意志的“一言堂”。缺乏官民合議的民主程序保障的決策,往往具有重大風險,最後留下一堆爛攤子、糊塗賬。
  “法治政府意味著責任政府。有權必有責,用權受監督。只有建立嚴密規範的行政責任制、過錯追究制,才能提高行政監察效能,增強政府公信力。”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漢明說。
  黨中央高度重視並大力推進決策科學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。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:“堅持科學決策、民主決策、依法決策,健全決策機制和程序,發揮思想庫作用,建立健全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。”
 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進一步強調,要“完善決策權、執行權、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”,以及“建立健全決策咨詢制度”。
  在此基礎上,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繼續向前邁進了一大步,把科學決策、民主決策、依法決策納入法治軌道。
  “關鍵就是‘終身’兩個字。”清華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餘凌雲認為,這就意味著,如果濫用決策權或失職瀆職導致重大決策出錯,不管經過了多少年,不管身處何地,不管擔任什麼職務,決策者都要對錯誤決策付出代價,這體現出重大決策有法可依、依法追責的思路。
  專家指出,應當註意到,與“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”一起提出的,還有“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”和“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”。
  餘凌雲說,這將改變政府以往的“走程序”“走過場”決策弊病,倒逼黨政幹部在重大行政決策的過程中認真履行法定程序,公眾、專家學者實實在在地參與進來,他們的訴求、意見、建議得到尊重和重視,真正影響到政府決策,有效地避免或降低決策失誤風險,為公共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起到重要作用。
 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,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。多位專家表示,應儘快將黨的文件要求轉換成法律和制度,讓依法決策機制真正落地生效。一是細化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,對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、集體討論各個環節作出具體規定,實現規範化;二是強化合法性審查機制,對那些於法無據甚至違背法律的決策項目,一定要堅決取締;三是問責制度常態化,對倒查出來的問題要堅決追究責任,以實實在在的成效取得群眾信任。
(原標題:公報解讀之二:給“三拍”頑疾開出法治藥方)
(編輯:SN1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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